“新公私合营论”包藏什么祸心?
李锦

刚才,中央广播电台《经济之声》记者打电话给我说,有人认为中央企业与腾讯公司等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是公私合营。我马上回答,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互联网技术是一种生产工具,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是一种生产方式的进步,将推动生产力发展。怎么扯到生产关系上去了,这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了。何况,“公私合营”是上个世纪50年代一场变异,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用语。现在套用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容易造成性质的混淆,误导社会舆论。我当即对中央台的记者说,说这话的人把生产方式的变革扭转为生产关系的变革,包藏挑拨离间、用错误思想引导社会舆论的祸心。
最近,郝鹏会见马云马化腾两位互联网企业家,预示着“央企+互联网”的发展模式与混改模式将加速。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意思是明确的,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的背景下,重视软件定义、数据驱动、平台支撑、服务增值、智能主导的融合发展新特征,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这篇大文章,这是种生产方式的变革,这是根本性的变革。马克思和恩格斯用唯物主义历史观分析了整个人类社会从古代社会直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他们把生产方式的变革作为考察社会变迁与进步的基本范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这证明我们党是重视生产方式变革的。这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这篇大文章”一脉相承,为新时代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作出了新部署,标志两化融合进入了新阶段。
引起社会广为关注的是,央企中国联通以混改为契机,用“互联网+”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多元发展。在混改中,联通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有腾讯、百度、京东、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也有苏宁云商等电商。这次混改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与中国联通主业有较强的互补性,也有助于将联通在网络、客户、数据、营销服务及产业链影响力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与战略投资者的机制优势、创新业务优势相结合,实现企业治理机制现代化和经营机制市场化。事实上,这种做法,推动联通向大数据迈进。从多家央企实践看,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升重塑传统实体经济形态,有效夯实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产业支撑。而在这个过程中,腾讯、百度、京东、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没有丝毫损失,技术被推广,规模在扩张,利润在增加。
“央企+互联网”是央企混改一个明显的趋势,这对央企和互联网企业是互利共赢的。历史原因导致民营企业更适合互联网产业发展。互联网企业的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有助于央企能够加快实现从“工业革命”到“信息化革命”的产业升级。而互联网公司则可以撬动庞大的央企资本,进入新的产业领域,更好地发挥其技术和创新能力。
从实际操作看,“央企+互联网”,央企是主体,互联网企业是客体,是互联网企业进入央企,而不是央企进入互联网。是央企做强做优,也有帮助互联网企业的技术在实践中转化做强做优,是合作双赢的事情。甚至不存在对私营企业“公私合营”的可能。
“公私合营”是什么事情?是公有制对私有制的改造,结果是消灭私有制。是中国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所采取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大体上经过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两个阶段。最终是全部实行公有制。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是在私营企业中增加公股,国家派驻干部(公方代表)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由此引起企业生产关系在多方面发生深刻变化:①企业由资本家所有变为公私共有,公方代表居于领导地位②资本家开始丧失企业经营管理权。③企业盈利按"四马分肥"原则分配。1956年初,全国范围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公私合营企业最后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上个世纪50年代的“公私合营”的结果是私有制消亡,这是人们都知道的事情。有人说,中央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是公私合营,意在说中央企业改造和兼并互联网企业。这是一种公开的挑拨离间!有意制造混乱!中央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是相互自愿的事情,不存在谁兼并谁的问题。这明明是互联网企业进入中央企业,不是中央企业进入互联网企业,这与50年代的公私合营是两种路径、两个性质,根本不是一回事情。
50年代的“公私合营”,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用语。当时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过早过快地消灭私有制,导致生产关系的过早变异,计划经济的加速形成,带来生产力的整体倒退,这是有深刻教训的,终而倒逼改革开放的开始。现在,这场改革开放已经40年了,有人居然把这个显得陈旧的词套用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容易造成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性质的混淆,误导社会舆论。是说这话的人是不懂或者不了解这段历史,还是故意制造混乱。我看当属于后者。
从2013年11月开始,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重新开始。这次所有制改革主要不是着眼于为国企引进社会资本,而是要提升国企的效率,提升国企的管理水平,面向市场提升国企竞争力,提升市场主体的活力。如何让民营企业的发展动力转化为国有企业的增长动力,这才是本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所在。我们认为“央企+互联网”首先是一种生产方式的变革,同时也承认“央企+互联网”是一种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然而这不是消灭哪种所有制,也不是弱化哪种所有制,而是为了增强国企的活力,也增强民企的实力,把国企与民企一起做强做优做大。如果我们的思想停留在50年代。把生产工具、生产方式、生产力变革都放在一边,夸大所有制内涵,就容易把什么改革都停止下来。
对于中央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的“公私合营论”,我们不能上当,更不能置之不理。相信央企不会上当,互联网企业更不会上当。我们应该揭露与批判“新公私合营”的错误说法,把什么事情都朝所有制上扯,把事情推到彼此不相容的地步,非常容易混淆是非、制造混乱、阻碍改革,闹得改革进行不下去。我们对此要保持警惕,应当坚定不移针推进生产方式的变革,不要被“所有制崇拜”思潮左右,坚定不移维护中央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战略实施,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这篇大文章”,落实到底。
来源:“李锦解读国资新闻”微信公众号